“躲猫猫”事件调查报告全文
“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 调查报告 (全文)
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达琦明向调查委员会表示了欢迎,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国栋向调查委员会和媒体记者进行了“2.08”的情况通报:
2009年2月8日,晋宁县看守所一在押人员李荞明突发意外受伤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晋宁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事件系在押人员趁民警刚巡视后擅自进行娱乐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
2009年2月8日17时50余分,晋宁县看守所值班民警接到9号监舍有人受伤报告,值班民警立即赶到9号监室查看,发现在押人员李荞明已受伤昏迷。看守民警立即将李荞明送往晋宁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经检查李荞明头部受伤,因伤情严重需立即转院。在医务人员和看守所民警的陪护下立即将其用救护车送往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同时晋宁县公安局向上级部门和检察院报告情况,相关部门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2009年2月12日6时50分左右,李荞明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中共晋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查明真相。同时,晋宁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并于2009年2月10日,将李荞明受伤一事调查情况通报晋宁公安局;2009年2月8日下午,晋宁县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普某某、李荞明等人在玩游戏时,因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使李荞明头部右前额撞击在坚实门框上受伤,李荞明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晋宁县人民检查院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后,晋宁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按照法律规定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初步查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内共关押11名犯罪嫌疑人,2009年2月8日17时50许,晋宁县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普某某、李某某、余某某等6人趁民警依照规定刚巡视过后,在第9号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了“瞎子摸鱼”游戏,6人以“黑白手”的方式决定出由李荞明先当瞎子摸其余5人,在游戏过程中,普某某首先被李荞明摸到,随后李荞明拉着普某某的手要求换人,普某某认为游戏还未开始,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只是蒙着眼睛未能防备的李荞明头部猛撞在监室门框上受伤。整个时间在猝不及防的短时间内发生了,造成了李荞明受伤不治身亡的严重后果。目前,昆明市、晋宁县两级检方已经介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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