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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强秦九论





  《强秦九论》:卫鞅谋划的变法大纲。大秦帝国中,与秦孝公讨论三天三夜的也正于此吧。是卫鞅在孝公颁布《求贤令》遍访泰国三月后所著。

  其一《田论》,立定废井田、开阡陌、田得买卖之法令。

  其二《赋税论》,抛弃贡物无定数的旧税制,使农按田亩、工按作坊、商按交易纳税之新法。如此则民富国亦富。

  其三《农爵论》,农人力耕致富并多缴粮税者,可获国家爵位。此举将真正激发农人勤奋耕耘,为根本的聚粮之道。

  其四《军功论》,凡战阵斩首者,以斩获首级数目赐爵。使国人皆以从军杀敌为荣耀,举国皆兵,士卒奋勇,伤残无忧,何患无战胜之功?

  其五《郡县论》,将秦国旧世族的自治封地一律取缔,设郡县两级官府,直辖于国府之下,使全国治权一统,如臂使指。

  其六《连坐论》,县下设里、村、甲三级小吏。民以十户为一甲,一人犯罪,十户连坐,使民众怯于私斗犯罪而勇于公战立功。

  其七《度量衡论》,将秦国所行之长度、重量、容器一体统一,由国府制作标准校正,杜绝商贾与奸恶吏员对庶民的盘剥。

  其八《官制论》,限定各级官府官吏定员与治权,杜绝政出私门。

  其九《齐俗论》,强制取缔山野之民的愚蛮风习,譬如寒食、举家同眠、妻妾人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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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9年12月25日23:27 | #1

    这些规定的东西好像太严了

  2. 2009年12月27日20:39 | #2

    先人的智慧呀,咱得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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